发布时间: 2025.06.11 浏览:304
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中心员工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(市民服务中心)411室。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 2025年7月2日下午14时3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项目编号:GDZT2025124C
项目名称: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中心员工食堂服务项目
预算金额:700,000.00元
最高限价(如有):700,000.00元
采购需求:
序号 |
包组内容 |
数量 |
预算 |
1 |
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中心员工食堂服务项目 |
1项 |
700,000.00元 |
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1、一般要求:
(1)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(提供书面承诺);
(2)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书面声明);
(3)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,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;
(4)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 )“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”记录名单;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 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”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。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,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,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。
(5)本项目(是/否)接受联合体投标:否
2、特殊要求:
(1)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(2)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(本项目行业为:餐饮业)的政策划分标准。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、微型企业。(注: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为判定标准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为判定标准,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,否则不予认定。)
时间:2025年6月11日至 2025年6月18日(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,每天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(市民服务中心)411室。
方式:现场领购
售价:人民币300元整
2025年7月2日下午14时30分(北京时间)(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,不得少于20日)
地点: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(市民服务中心)411室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无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东莞市横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地址:东莞市横沥镇田头村彩霞路105号
联系方式:0769-82208056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(如有)
名 称:广东政通招标有限公司
地 址: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(市民服务中心)411室。
联系方式:0769-22881803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杨先生
电 话:0769-22881803